印尼空运水产品从新加坡中转减免税问题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5-03-05 12:41:24    文字:【】【】【
问题内容:我司是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预从印度尼西亚进口一批冰鲜水产品。分别为鲳鱼(商编:0302893000);伍鱼(商编:0302899090);金棱鱼(商编:0302899090);白虾(商编:0306279001)。 货物从印度尼西亚空运,经新加坡中转航班,最后空运到厦门机场。 请问这种情况,提供FORM E产地证,是否还需要新加坡办理未加工证明,才能享受免关税。

答:“直接运输”是指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从该协定成员国或者地区直接运输至中国境内,途中未经过该协定成员国或者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以下简称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你公司进口的商品原产地为印度尼西亚,途径新加坡中转航班,新加坡与印度尼西亚同属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定成员国,不属于第三方转运,故符合直接运输规则,可不用提供新加坡出具的未加工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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